愛是一門需要學習理論與實踐的藝術-《愛的藝術》

陳俊呈
7 min readFeb 11, 2020

--

作者佛洛姆(Erich Fromm, 1900~1980)是美籍的猶太人,人本主義哲學家與心理分析學家,致力於改革佛洛伊德過於注重生物取向的分析,注重影響人的社會層面,受馬克思的社會主義思想影響,從佛洛伊德和馬克斯的思想中出發,認為現代人的精神疾病是一種社會的現象,必須改革社會結構人的心理解放才有可能解決。

首先,佛洛姆是以愛是"藝術"的前提來討論的,而藝術,是需要去學習與實行的,許多人會把在愛中的問題歸於對象的身上,卻沒有想過是自己沒有愛的能力,而為了被愛,就必須努力提升自己外在的人格形象,必須要在事業上成功、有權勢、打扮的得體、談吐要風趣、個性要幽默等。

而既然認為愛是藝術,那就代表它是需要學習的,人們以為去愛人是簡單的,被愛卻是困難的,就像在企業的經營中,若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,一定會想辦法去追問失敗的原因,並學習如何把它做得更好一樣,而人終其一生是不可能放棄愛的,所以唯一可行的路就是從愛情中的失敗學習,並找出原因並學習愛的意義。

《愛的理論》

弗洛姆把愛的對象分為不同的類型,有兄弟、母愛、情愛、自愛及對神的愛,但在這我想提出來討論的主要是情愛自愛,首先,愛的意義並不是透過對於某個特定的對象所展現出來,它是一種態度,是一種性格,而這種性格形塑了人如何去與外在的世界互動,而不是對於某個對象的關係,許多人誤認為愛是對象的問題,而不是能力的問題,只要遇到了”正確的人”,一切就會如他所願順遂的進行;這種態度就像是在說:一個人想要學繪畫,但他卻不去學習相關理論,誤認只要遇到了正確的美麗風景,他就能自然而然的把它描繪出來。

如果我真正愛一個人,則我愛所有的人,我愛全世界,我愛生命。如果我能對一個人說「我愛你」,則我必能夠說「在你之中我愛一切的人,通過你,我愛全世界,在你生命中我也愛我自己。」

《情愛》

情愛可能是觀念上最多人搞錯的一種,本質上,情愛是排他的,但只有在一種前提下才成立,也就是在情愛裡,我僅能完全而強烈的與一人融合,我只能把生命的一切全部委身給一個人,就這種意義下,情愛才能排除對第三者的愛。

而在這種排他性下,相愛的兩個人,可以發現他們對於任何的別人都不再感受到愛,而事實上把這份情愛再放大檢視會發現,這其實是兩人份的自私,他們各把對方當作了自己的擴充的一部分,是兩個自己,用這樣的方法來解決了與人隔離的孤獨感,但成熟的愛是保留自己的完整性、保存自己的個人性下的結合愛是人生命中的一種積極主動的力量,而這種力量打破了人與人之間的高牆;愛讓人脫離出孤獨的狀態,卻也仍舊允許他是自己,在愛裡,兩個人變成了一個人,但仍舊是兩個。

在愛中有個重要的元素是尊重,依拉丁字元respicere=注視,它是指一種能力,別人原本是甚麼樣子,我就以他原本的樣子去認識他,認知他獨特的個人特質,讓他依自己原本的模樣去成長。我希望我愛的人是為他、且以自身的方式己成長和發展,而不是為了我的意圖,人本身就是目的,而絕對不會是手段。如果我愛一個人,我感受到與他合而為一,但是這樣的合一是以他原本的樣子與他合一,並非把他當作手段。

《自愛》

自愛可能會被誤認為自私、自戀,佛洛伊德認為愛與自愛是相互排斥的,一邊越多,則另一邊越少,但就愛的原則上,自己與對象之間沒有分別。

真誠的愛是一種健全人格的表現方式,包含了照顧尊重責任瞭解等,因此,我必然和他人一樣值得被愛,對於自己的生命、幸福、成長及自由的肯定,是根基於自己愛的能力,如果一個人能建設性的去愛自己,他必然也能愛他人。

而自私看似只看到自己,看不到其他的人,只關心自己而不理會世界,看似是愛自己愛的太多,但事實上正好相反,他恨自己;他愛自己愛的太少,他缺乏完整健全的人格,飽受生活中的空虛與挫折所苦,不斷試著從生活中抓取被自己所阻撓的幸福,卻終究只能失敗,自私的人確實不能夠愛別人,但他們同樣也不能夠愛自己。

《愛之實踐》

而在討論完了愛的理論之後,再來就是愛的實踐了。許多人都會希望由別人來告訴它們該怎麼做,如何去愛,但愛是每個人的個人經驗,也只能自靠自己去愛。

要能夠達成愛,主要的條件是要能克服自我的陶醉(自戀),這種人格會把外在客觀的事物,視為不是真實性的,只有當事物本身對於他有利或有害,那它才有了意義;而自我陶醉的反面則是客觀,是以事物原本的樣子去認識它,而不會把自己對於它的幻想和真實的樣子給混在一起,而在掌管客觀思考功能的背後,則是理性,在理性背後支撐著的情感態度則是謙卑之情,只有當他脫離了兒童時期全知全能的幻想後,才能夠客觀地運用理性的能力。

如果想學習愛的藝術,就要能夠在普遍的情況下保持客觀,而在不客觀時察覺到自己的不客觀,把自己對他人的幻想和他真實的樣子區別出來,不因自己的需要與害怕所扭曲。能夠獲得客觀和理性的能力就是在愛的藝術實踐上走了一半,而剩下的一半則是信心

合理的信心是基於自己的經驗與情感上思考出來的產物,不是對特定事物的一種不理性幻想,而是一種充斥在生命中的性格特質,而不是僅依外在權威或是人的意見為主。對某個人有信心,代表我確信他的基本態度、人格特質、他的愛是值得可靠的。這並不是說他的意見永遠不會改變,而是在他生命中的核心,對人性的尊嚴、生命的尊重是不變的,相對地也可以對應到自己的身上,若沒有這樣的信心,我之所以是我,就是因為這些信念,而如果對這些信念動搖的,就會需要別人褒貶來尋求認同感,只有對自己有這樣的信心,才能確保今天的他和過去的他是一樣的,也才能夠信守承諾。

而信心,需要勇氣,需要有接受傷害與苦痛的心理準備,愛與被愛都是需要勇氣的。信心與勇氣的實踐在生活上是從細節開始的,我們要先去注意到在甚麼時候我們會失去信心,並找出把它合理化的藉口,是甚麼樣的失落導致我們信心低落,而這樣的低落再度使我們失去信心。當我們以為我們是害怕不被愛的時候,我們真正害怕的卻是去愛。害怕在把自己給予出去的行為中 ,希望我們的愛也能在對方身上產生相同感受。堅持自己的信念,即使大家的意見都相左、堅持自己的判斷,即使有些聲音正反對著它,把生活中的挫折與苦難都當成是一項挑戰,克服它們使自己更為堅強,而不是把它們當作懲罰,這些都是需要信心與勇氣的。

不成熟的愛是「因為我被愛,所以我愛」,

成熟的愛是「因為我愛,所以我被愛」;

不成熟的愛是「因為我需要你,所以我愛你」,

成熟的愛是「因為我愛你,所以我需要你」。

--

--

陳俊呈

讀心理,喜歡讀書,還有彈吉他,偶爾在這邊分享一些心得還有觀點。